时间:2011-02-20 03:33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郁金香 点击:次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助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胡斌博士表示,最后呈现出来的建筑是建筑师、开发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三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国内,当前情况下建筑师往往要听从于出资方,因此主导力量相对较弱。
就开发商而言,其能力和开发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筑设计的主导因素。“没有人愿意把建筑设计的难看,可能是有些开发商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在设计上进行过多的投入。”胡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选择好的设计团队、设计材料等都意味着投入成本的提高,因此,有些开发商可能出于利润等方面考虑会压缩这部分成本,最后导致建筑的品质也可能稍差。
至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胡斌进一步表示,他们往往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对建筑的高度、色彩、体量、密度、容积率等提出要求或做出限制。其中,有一些是硬性规定,比如高度、容积率等。
以北京为例,李红玉介绍说,在二十几个文化保护区域里,对建筑的限高、形态和色彩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更大的范围内,不同区域有一个限高的要求,但对建筑外形构造就没有严格的要求了,这是和北京复合型、多元化城市功能分不开的。北京有一些现代性很强的建筑,但并不违背《城市规划法》。
生活才是城市与建筑的本质
“今天很多人对于建筑和城市风貌的关注还是浅层的。生活才是城市与建筑的本质,理解加深了,建筑和城市风貌本身就不会成为问题了。”
李迪华告诉记者,他居住了十年的北京某居住区有非常好的小区规划,建筑外貌设计也非常不错,买房时几乎没有多想就决定了,然而住进去以后发现,客厅和餐厅非常大,厨房面积很小。
李迪华认为,人们更多的应该关注开发商提供的建筑是否改善了城市生活质量,包括建筑本身和建筑环境或者城市环境。“过分关注建筑与城市风貌这样的外在问题,就是今天大家看到的城市的结果。”
李红玉也提出,民众更多是从宜居性和舒适性等方面考虑,因此在制定城市战略发展规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习惯和感受,以及生活的便利性和舒适性。“部分民众对北京一些建筑有抵触情绪,并不一定就是反文化的,更可能是一种压抑感和对高密度、高层建筑的陌生感等因素导致的,这些因素可能对宜居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