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外SOHO被指“难看”持续受关注(2)

时间:2011-02-20 03:33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郁金香 点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城市规划研究室主任李红玉则认为,建筑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只有位置对错之分。比如,将一些现代性建筑放在文化保护区里,是破坏整体效果的。如果放入现代性具有艺术、文化创意区里,便具有正面的意义。

  城市建筑应追求能延续到未来的“美”

  李迪华提醒说,用“漂亮”一词衡量建筑与城市风貌是浅薄和危险的,城市建筑应该追求能够延续到未来的“美”,这种美一定是凝聚了当地持续的自然、人文历史性格和对未来社会心理的理性判断,并与建筑设计发展趋势和当时技术水平相结合,建筑是这些因素能够实现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个不是置身于建筑内部观看的人只能先从其外观开始欣赏。李迪华表示,“漂亮”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随口说出的感受,通常没有什么实质性含义,“美”则不同,是人与建筑缔造的室内外空间的交流与体验。有个性而又与周围建筑、自然地理环境、地方历史文化协调一致的建筑才会产生能够持续的美,成为带给人们美的体验的经典建筑。

  有研究人士认为,建筑形象被认为是建筑的观感或美观问题。建筑形象要求和环境相适应,与生活空间有机结合,反映出社会的生活面貌和时代精神。建筑不仅要满足人们物质上的要求,而且要满足人们精神上的要求。

  建筑的美感来源于很多方面,包括有得体的比例、尺度、合理的布局,协调均衡的构图等等,其中,色彩便是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而且应当十分重视的问题,为此,有专业人士撰文建议,建筑的色彩应与地区的气候环境相适应,要体现建筑的性质和功能等,比如,南方气候炎热,建筑的色彩使用高明度的中性色或冷色。疗养院、医院以白色或中性灰色为主调,在心理上给人以清洁、安静之感。

  后建的建筑要与先建的协调

  “建筑与城市风貌协调”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后建的建筑要与先建的协调”。协调并非要建成“一个样子”,而是在“一致中有变化”,共性是主要的,个性是有条件的、受已经存在的城市风貌的约束的。

  事实上,在此之前国家大剧院、央视大楼等建筑设计方案公布后都曾引起不小争议,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是与城市风貌相协调的?

  在李迪华看来,“建筑与城市风貌协调”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后建的建筑要与先建的协调”。协调并非要建成“一个样子”,而是在“一致中有变化”,共性是主要的,个性是有条件的、受已经存在的建筑形成的城市风貌的约束的。“标准是什么?简而言之,是已经存在的建筑的式样、风格,形成的城市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