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周年大考:税额不足道扩征有依凭(2)

时间:2012-02-05 10:57来源: 作者: 点击:


实际征收额或仅数亿元

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数额,上海、重庆官方甚少公开。去年1月,重庆方面预计,重庆在开征房产税的第一年预期可征得2亿元左右的税收,将全部投入公租房建设。

但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去年曾表示,房产税征收后10个月,重庆主城区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与预期相差甚远。而上海方面一直没有公布房产税的征收数额。

杨红旭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外界很难对房产税征收额进行精确的测算。

据悉,由于涉及房屋确权、填表、报税等程序,房产税的缴纳多集中在去年年末,上海甚至出现拖延至春节后的现象。因此,实际征收数额可能尚在统计之中。

即便如此,杨红旭仍认为,按照试点的征税范围和税率,两地的税额加起来也不过数亿元,“不会超过10亿元”。

如此规模的房产税收入,能否对地方财政和房地产调控带来帮助?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429.8亿元,同比增长19.4%;同期,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增幅超过40%。相比而言,两地不超过10亿元的房产税收入对地方财政贡献甚微。

与此同时,尽管去年年末上海、重庆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均实现持续数月的环比下跌,但其原因普遍被归功于“限购令”和保障房建设的效果,而非范围有限的房产税试点。

去年年初,上海推出房屋“限购令”,将外地人的限购门槛设置为“连续两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成为除北京外全国最严厉的限购政策。同时,重庆则启动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以公租房为主),覆盖面积甚大。

 

技术基础支撑试点扩军

虽然实际作用有限,但作为国家极力推进的一项税种,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仍被认为有不少可借鉴之处。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此前多年空转的基础上,房产税试点涉及的产权确定、个人信息系统建设、征税方式、程序等技术问题可作为重要的试点经验。同时,试点还可反映当地居民对该税种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范围等。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启动对两地试点情况的调研,调研结果将作为未来扩大试点的依据。

事实上,随着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6月底前个人住房信息在40个城市联网”,房产税涉及的产权主体和房屋基础信息将初步确定,这将为征税奠定较好的技术基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红日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二手房交易中对评估价格的相关规定,未来也将作为房产税征收的重要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