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02 12:36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作者:辽建价发[2011]20号 点击: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第四季度的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及相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2011年第四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3% ;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为13% 。
二、人工费指数适用于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三、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基期价格为定额人工费与《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规定的调整人工费之和。
四、招标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非招标工程在 签订施工合同时 ,应按基准日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人工费进行报价并考虑风险因素。
五、本文件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凡在执行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可按本文件规定的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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