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版定额与实施细则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勘误,详见附件1-附件8(以电子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误后,定额中的工料机基价、材料费基价、施工机具使用费基价应作相应调整。 (二)给测评合格的软件公司,请抓紧勘误计价软件数据,并及时通知用户。 (三)修改后的计价软件,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附件1: 附件2:预算定额》(FJYD-103-2017)勘误(一) 附件3: 附件4: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 FJYD-409-2017)勘误(一)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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