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理论与法规》:承诺逾期 时间:2016-10-03 22:52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1.承诺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承诺逾期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