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价〔2006〕49号)颁发执行以来,对规范该行业的收费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但从收费实践来看,渝价〔2006〕49号的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工程咨询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存在着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收费项目及计费基数名称表述不够规范、收费项目有漏缺项、收费标准不够合理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物价局会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深入建设、施工、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做了专题调研,并对原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3月中旬,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性质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方式计费,针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行为,同时要求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收费监管,实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颁发实施,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切实巩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改活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需求提供服务,该规定得到了社会各方普遍好评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