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服务【2012】1368号)(以下简称本批复)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规定,
按本批复规定要求及时申领和换领收费许可证,按时参加年审。
二、办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登录“甘肃价格网”进入“办事指南-表单下载栏目”,下载《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并携带有效的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所有书面材料使用A4幅面纸张装订。经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加注意见后统一交省发改委办理。
三、收费许可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申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材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乙级(含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材料报公司所在市、州造价站,由各市、州造价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doc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xls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