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5 13:4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我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就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完善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凡村“两委”班子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低于70%、或党组织连续两年没有达到1星级标准、连续三年被评为1星级、当年星级评定低于上年度星级的3星级及以下的村,乡镇党委应对是否调整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要多渠道选配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优秀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职工、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中选拔。持续做好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拓宽村干部发展空间。
根据《意见》,我区进一步提高村级办公经费标准,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按照每年不低于3万元标准执行;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按照每年不低于2万元标准执行。
对于村干部任职补贴标准,《意见》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年任职补贴标准由2009年按不低于该县(区)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标准提高到2倍执行,其他村干部的补贴标准按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标准的80%执行。我区将全面设立为民服务资金,为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提供有力经费保障。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人—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10万元。为民服务资金以区、市、县三级财政投入为主,以县(区)为单位统筹使用,每个村的具体拨付数额与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挂钩。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还将加大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原则上每年组织100名左右3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示范培训,县(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将把所有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