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5 00:57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根据《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章程》和《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等规定,为确保协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6年度会费收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纳时间
会费按年度收取,请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于2015年12月30日前向我会秘书处(财务室)缴纳2016年度会费。
二、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4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0元/年
个人会员:500元/年
三、缴纳方式
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缴纳现金。通过银行汇款的,请以单位名义缴纳并在备注栏内注明“2016年度会费”;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缴费地址为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后院二楼210办公室)。收取会费后,由协会统一出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望各会员单位严格遵守协会《章程》和《会费收限及管理办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并拒绝补缴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开户单位: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林廓北路支行
帐 号:54001033736053004524
联 系人:孔茹君
电话(传真):0891-6827578
协会QQ群:459901262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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