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筑业协会、一级暨以上建筑业企业: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住建部已于4月11日召开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暨房地产业市场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为帮助建筑企业负责人全面洞悉“营改增”工作情况,省建筑业协会决定召开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邀请省国税局有关部门领导宣讲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二、会议时间
2016年4月24日(星期天)上午9:00,会期半天。会议不安排食宿。
三、会议地点
成都太成宾馆天翔楼十楼大会议室。具体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四、参会人员
市州建筑业协会负责人;一级暨以上建筑业企业有关负责同志。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协会联系电话: 028-85538736 028-85568342
省建筑业协会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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