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印发《宣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 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5-09-18 01:54来源: 作者: 点击:

建管[2015]625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咨询单位:

为倡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制定了《宣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宣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附件: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