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4 22:1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建标〔2015〕24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满足工业化建筑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省工业化建筑计价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内的工业化建筑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是编制和审查工业化建筑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调解处理纠纷以及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计价定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本计价定额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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