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0 00:54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各县(市)、矿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正定新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根据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年上半年各市建筑市场综合用工指导价审核结果的通知》(冀建价信【2014】47号),现发布我市建筑市场综合用工指导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76.0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65.02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51元/工日。
二、该指导价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综合用工指导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四、本次指导价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可按本通知调整。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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