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0 09:2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隐患与事故处理的要求:
1)项目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3)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4)项目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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