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中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方案的通知(2)

时间:2010-11-17 14:34来源:福建省造价站 作者:闽政办[2009]188号 点击:


  (二)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为网上远程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预留接口;协助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务网接入。
  (三)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省监察厅: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推行全省网上远程评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各设区市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负责全省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在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省统一网上远程评标系统业务需求,负责提出本地区的差异化业务需求,并配合做好系统开发建设,负责本地区远程评标室及硬件、网络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系统在本地区的推广应用。
  五、进度安排
  网上远程评标的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5月,初步建立全省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并在省和福州、厦门、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试运行。
  2009年11~12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软硬件配备方案、远程评标室建设方案,开展业务流程梳理和需求分析等工作。
  2010年1~4月:进行软件系统开发,制定推行远程评标实施配套文件,开展网上远程评标专家认定和培训、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用培训等工作,试点单位进行硬件系统和网络系统建设,建立远程评标室。
  2010年5月:初步完成系统开发、测试和部署,开展试点单位系统应用培训,远程评标系统试运行。
  (二)第二阶段:2010年6~12月,首批试点的设区市在试点项目范围推行远程评标,其他设区市部署远程评标系统。
  (三)第三阶段:2011年1~12月,各设区市在试点项目范围推行远程评标,有条件的设区市逐步扩大实行网上远程评标项目范围,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建立远程评标系统并推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推行全省网上远程评标,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主体行为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完善招投标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运用信息技术防止围标串标的重要形式。各地要充分认识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建设,并以推行网上远程评标为契机,同步建设电子招投标平台,推进整个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信息化,提高招投标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地有关部门及招投标监管机构、工程交易中心要加强配合,按照全省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避免重复开发,尽量节约成本,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展开。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设区市要尽快明确工作机构,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将工作机构组成及联络员名单和本地区网上远程评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加强保障,确保进度。网上远程评标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地要切实加强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场地、人员、经费、技术”到位,确保全省网上远程评标系统建设和推行工作顺利实施。
 

预留gg3
打印 分享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