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通过审定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审定会会议纪要
2017年10月26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审定会在太原召开。会议邀请了施工、工程管理、植保、林业及大专院校等方面的九位专家组成审定组。会议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贾莉芳副站长主持。
审定会上,主编单位介绍了《标准》编写的情况,审定组专家经过充分地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送审的《标准》内容齐全,条文明确,编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标准》规范了适用范围、施工要求的内容。对于我省同类工程的施工具有指导意义。
三、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审定,并提出以下建议:
1、本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标准》。
2、本标准第三章应改为“基本规定”,其内容包括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
3、本标准第五章应改为“附属工程”,其内容包括给排水设施,护栏设施、花坛设施、园路设施等。
4、本标准第六章删除。
5、本标准的术语宜做适当调整。
建议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主管部门批准。
2017年10月26日
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审定会会议纪要
2017年10月26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审定会在太原召开。会议邀请了施工、工程管理、植保、林业及大专院校等方面的九位专家组成审定组。会议由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贾莉芳副站长主持。
审定会上,主编单位介绍了《标准》编写的情况,审定组专家经过充分地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送审的《标准》内容齐全,条文明确,编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二、《标准》规范了适用范围及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对于我省同类工程的质量验收具有指导意义。
三、与会专家一致通过审定,并提出以下建议:
1、本标准第三章“基本规定”宜按质量管理、验收划分、验收合格和验收程序分节表述。
2、本标准第十章应改为“园林设施”,其内容包括喷灌、微灌、喷洒系统、地面管渠和管道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防雷系统等。
3、本标准的术语宜做适当调整。
建议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后,尽快形成报批稿,报主管部门批准。
2017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