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对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认定的通知 琼建标定[2018]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第一批信用主体诚信评分标准的通知》(琼建管〔2017〕12号),良好行为信息按照“谁表彰,谁采集”的原则,我站决定对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2017年度协助行业管理,提供典型工程案例等良好行为进行一次集中认定与表彰,决定如下: 一、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信用评分标准ZJ-B01-06,对派员参加各类监督检查工作的海南汇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分公司等42家企业认定良好行为,良好行为信用加分5分/人次。 二、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信用评分标准ZJ-B01-07,提供典型工程案例的海南定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鼎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认定良好行为,良好行为信用加2分。 三、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信用评分标准ZJ-B01-06,对派员提供价格信息服务的海南鸿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华睿联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定良好行为,良好行为信用加5分/人次。 附件: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认定统计表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8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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