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津滨建交发〔2016〕200号 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质安支队: 目前,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也是各类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区冬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消除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新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现将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冬期施工的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冬期施工“双十禁令”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结合工地实际进度及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冬期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一是加强大型设备、深基坑及高处作业设施的安全管理。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防风和防倒塌能力;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和基坑周边的防护检查,杜绝坍塌事故。 二是要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关防冻、防滑装备和设施,大风、降雪、严寒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严禁室外作业,保障其人身安全。 三是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工地要严加控制火源,加强冬期取暖管理,职工宿舍与办公设施应正确使用各类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劣质取暖设施,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 三、冬期停工的工程,在停工前应进行一次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检查,消除存在的各类隐患,停工项目要停至安全部位,停工期间所有起重机械和设备都要安全停靠。 做好越冬防护工作,建立冬期值班留宿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避免因冬期停工管理不善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施工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六个到位”,确保做到“五个百分百”。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现场各项扬尘治理措施,完善相关设施建设。要针对我区冬期雾霾天气多发的情况,按照市建委有关文件和要求认真做好施工场地的硬化和裸露土地的覆盖工作,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严密监测污染数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场地清扫和进出车辆的清洗工作。严重污染天气要严格贯彻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时应立即落实相关要求,杜绝扬尘污染。 五、冬期施工期间,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质安支队要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教训,按照全区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及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各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质安支队要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对不按规定落实冬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及扬尘治理措施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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