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预拌混凝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省厅制定了《省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于2015年12月15日前汇总本地区预拌混凝土企业年度考核的评价实施单位,报送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162号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内(电话及传真:0591-83721794,0591-62090902)。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