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印发《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5-10-24 07:50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确保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省厅制定了《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于10月1日前汇总上报辖区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评价实施单位,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评价实施单位原则上与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单位一致。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