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房发〔2015〕635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和交易资金监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于10-11月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地抽查。为做好我省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买卖合同网签情况
1、各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总体情况。
2、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区)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是否实现行政区域内全覆盖,是否建立全市统一的合同网签系统和数据库,是否包括住宅和非住宅。
3、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等要求。
4、房地产管理信息化情况。
(二)交易资全监管情况
1、各市、州(包括所辖县、市、区)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2、各市、州(包括所辖辖县、市、区)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模式、主要措施等。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地方自查、省里督查和部里抽查三个阶段。
(一)地方自查阶段。2015年9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情况进行检查。
(二)省里督查。2015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成检查组,重点督查网签系统建设滞后及尚未建立交易资金监管的市、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部里抽查阶段。2015年10-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对于合同网签系统建设滞后及尚未建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的县(市、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工作。
(二)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自查情况及《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许云勇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85568349
邹 恬 联系电话(兼传真) 028-85520902
附件:合同网签系统建设及交易资金监管情况汇总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