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土部回应不动产登记: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 时间:2015-03-12 02:2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入会场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同时也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一项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姜大明表示,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