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3〕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重庆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城乡建设中心工作,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重点,以合同履约评价为抓手,以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为创新,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标准定额,完善计价依据 1.贯彻实施国家新规范。按照国家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我市实际,修订09版《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指南》,开展新规范的宣贯。 2.完成《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岩石隧道)编制任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编全国统一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部署和要求,按计划完成下达给重庆市的编制任务。 3.颁发实施《重庆市建筑节能计价定额》。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和建筑节能减排计价的需要,加快出台节能计价定额。 4.启动2014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为适应建筑市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合理反映建筑产品价格,全面启动2014年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编制工作。 5.建立定额人工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劳务价格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定额人工费基价,解决人工费成本增长的问题,指导承发包双方合理计取工程项目人工费,保障生产工人的合法权益。 6.修订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标准。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取及使用情况专题调研,调整费用计算方法和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投入。 7.确定工程档案费用计取标准。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合理制定工程档案费用计取内容、方式和标准。 (二)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诚信建设 8.构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服务水平、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评比,开展诚信评价定级工作。 9.深入开展合同履约监管。推行合同履约网络监管,进一步规范评价程序,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充分发挥实时监控和拖欠预警的动态监管作用,提升合同履约评价效能,促进施工企业诚信守约。 10.推行农民工工资卡。逐步建立和推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防范用工单位或个人克扣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或携款潜逃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创新清欠工作思路。针对清欠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预警防范、信息研判、风险评估,改进清欠方式,配合人力社保部门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 (三)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12.加强对公租房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监管。继续做好公租房项目定点跟踪管理,积极参与造价审查和结算服务工作。 13.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对人材机生产要素价格及建筑产品价格的市场动态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建设市场主体提供服务。 14.开展住宅产业化成本分析调研。对住宅产业化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助推住宅产业化发展。 15.规范造价咨询服务。进一步完善造价咨询解释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保障定额解释和合同经济纠纷调解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服务质量。 16.出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采集与发布标准》。规范工程造价信息数据采集方式及技术经济指标指数发布标准,建立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数据采集和发布体系。 17.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人员资格监管。严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地入渝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准入和清出管理,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8.配合修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计费标准。为指导市场合理计费,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配合物价管理部门深入调研,合理确定计费标准。 19.指导区县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造价咨询企业行业管理和发展、合同履约评价、清欠维稳等方面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