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建价字〔2010〕11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各有关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鄂建造价[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
附件:《关于发布<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鄂建造价[2010]17号)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件: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