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泸建质监函[2011]8号
各区县建设局,建设(开发)、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
保障性住房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解困解危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它是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政府工程,其工程质量关系民生,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非常重视。但是在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盲目抢工期,忽视工程质量等现象非常严重,表现在:一是不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手续;二是地勘报告未审查或审查机构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回复就开挖;三是设计图纸没有通过合格审查、备案,提前施工;四是基桩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开始施加荷载;五是设计标准低,使用功能配套设计不完善;六是不实施建筑节能或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七、入户后乱打暗埋管线;八是不落实《泸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提前施加荷载,造成现浇板开裂、渗漏等质量问题频频出现,特别是现浇板开裂问题尤为严重,导致质量投诉。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局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以及元月4日朱以庄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的批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设(开发)单位要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全面负责。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不得违法肢解发包、转包。鼓励创建精品工程,提倡优质优价。
(一)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从保证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角度,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及每个阶段所需的合理时间。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坚决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严格执行合理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招标,不能预招标或边设计边招标。与中标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的合理周期,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三)严肃工期调整。建设工程合同要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等,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二、工程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确保勘察文件真实可靠。建设(开发)单位确需抢工期,应提前与设计单位协商,提高设计标准,重点是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现浇板的厚度、钢筋含量、提高抗震构造的设计。
三、设计单位应完善室内水、电安装图的设计;完善底层地面、墙体防潮层的设计;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在设计文件中。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落实审查责任,重点审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体系的安全性和建筑节能、使用功能、质量通报防治措施以及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设计变更不得通过审查。
五、施工单位必须把企业的质量管理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为防止现浇板开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材料进场见证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二)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温度和施工验收规范制定养护方案,报监理部审查,无养护方案或不按照养护方案实施的,不允许下步工序施工,现浇板浇捣后12小时内必须养护。
(三)提高模板、脚手架的质量,禁止天棚抹灰。现浇板混凝土终凝前应及时进行抹压,保证平整度。平整度达不到要求采取找平层施工时禁止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层,应采用C20以上强度等级的豆石混凝土或强度更好的材料,进行找平。
(四)凡是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mm2,不允许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见强度试验报告),方可进行砌体工程施工。
(五)在所有现浇板板角增加辐射筋。现浇板的四周在设计上都已配置负筋,但针对绝大多数裂缝产生于板角这一现象,在板角四周增设辐射筋,使产生裂缝的应力作用方向与辐射筋相一致,有效地抑制裂缝,根据裂缝距板角的距离,辐射筋长度为1.5m左右。
(六)严格控制板面负筋的保护层厚度。必须采用铁架子,塑料垫块等措施来固定负筋的位置,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板面钢筋不再下沉,确保建筑的使用寿命。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严格实施建筑节能,不准降低节能标准。
七、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切实履行监理责任。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式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层隐蔽工程必须应有照片或影像资料。认真做好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项目监理单位应对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跟踪检查和验收。特别要做好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厕浴间蓄水、排水管道通畅实验等重要使用功能的检查验收工作。对玩忽职守和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八、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建设单位要按照《泸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分户验收,对每套住房每个自然间进行全部检查,努力降低工程质量投诉率。切实把好分户验收关,严格监督各参建单位向社会、向百姓交付质量放心、居住满意的住宅。对于交付的住房,要确保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等配套设施达到使用要求。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要抽取一定数量,核查分户验收的真实性。
九、加强政府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一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保障性住房建立全过程监督工作方案。特别是要严格检查建设、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本通知要求的第七条、第八条认真执行;二是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公示,并进行真实性核查;三是重视保障性住房住户参与监督的作用,群众推荐的住房代表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四是重要的分部工程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让群众有知晓权;五是重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作用。对那些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工程质量事故,经核实后,通过不同方式予以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万众一心抓质量的舆论氛围。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