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价[2005)20号
各有关单位: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荐性国家标准已于2005午7月1日起实施。现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全面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取消有关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二、2006年1月1日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通知。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5年11月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第326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