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当前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祖国60年大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今年9月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并于9月19日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开展“质量咨询宣传日”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以“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主题的讨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加强对建设各方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对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记录和公示制度,特别要结合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将有关责任方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曝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检查,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通知强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做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要在“质量月”活动中突出民生主题,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将“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植根于企业文化之中。(王珺)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