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对开展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作出安排部署。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各市建设局全面检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全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象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含暂定期一年)资质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在全区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外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情况、执业行为、执业质量三个方面的十八项具体内容。
专项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受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或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为,以及不按照要求报送检查材料的,专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对专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定的工程造价执业专业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企业及个人诚信档案,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延续和个人执业注册办理的依据,专项检查情况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自治区造价站
附件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表.doc (责任编辑: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