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3 08:49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日前,黄龙县住建局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兴龙南路有违法建设住房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据了解,西社区兴龙南路(体育场对面)居民袁某在自己院内私自加盖房屋,该住房为砖混结构两层,一层面积105平方米,二层面积131.83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236.83平方米。该房屋修建者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针对情况,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及时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在做好业主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了拆除方案,限其3日内将违法建设的房屋自行清拆,及时有效制止了本次违建行为。
今年以来,黄龙县住建局为确保黄龙县城市规划区科学、合理、有序建设,杜绝私搭乱建行为和违法建筑的形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县城规划区内人口密集处及主要路口张贴发布了《关于规范县城规划区内建设行为的通告》20余份,下发社区100余份,对黄龙城市规划区内建设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近期来开展的一系列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对违建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下一步,黄龙县住建局将会同石堡镇、城东、西社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坚决整治乱搭乱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为建设和谐美好新黄龙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