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30 09:48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滨州市审计局投资办积极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加大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力度,2012年审计工程提报12.70亿元,审减2.14亿元,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滨州市审计局2012年核减工程造价2.27亿元
滨州市审计局投资办积极完善投资管理体制,加大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力度,2012年审计工程提报12.70亿元,审减2.14亿元,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采取项目委托制,选择有甲级资质、信誉高的中介机构,明确委托双方权利与义务,规范委托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实行项目复审制,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如复审超5%,一律不再支付审计费用,清除该单位,不再进行委托,并建议主管部门建议降低该企业资质。
实行审计项目限时制。对于在审项目,实施项目限时制,5000万元以下限时三个月;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限时六个月,如需延期需经委托机关批准,确保了审计工作高效开展。
实行跟踪监督与结算审计分离制。跟踪审计从施工阶段拓展到设计、招投标以及启用阶段,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实行了隐蔽工程现场确认制,进一步加强了过程管理的透明度。
实行工程造价及核减额分析制。强化对工程造价和核减额的分析,深化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把握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找出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
实行工程效益评价制度。对政府工程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