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破百亿元支持购买自住房惠及职工

时间:2016-04-27 09:19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好消息,该中心自1998年开始正式发放公积金贷款以来,截至2015年11月底,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额达到101.55亿元,支持全市62043户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涉及住宅面积718.4万平方米。

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的力度与日俱增,这百亿元的背后,又续写了怎样的创新与改变?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绩效考评工作实绩报告》看到:1998年11月底,柳州开始正式发放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职工购买自住房,当时每年向市民发放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仅为1亿元左右;2012年,柳州向市民发放公积金贷款达到4.9亿元,而后迅速飙升,2013年达9亿元,2014年达11亿元。今年到11月底,发放个人贷款19.98亿元,是上两年的总和,这11个月,共支持了8013户家庭,购房面积82.83万平方米。

“这100多亿元,总计惠及6.2万余户家庭,接近柳州全市(含六县)缴纳住房公积金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黄兆聪说,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有需要的职工在其购建自住房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了柳州市民购房的首选。

今年10月,在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管先生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新希望小区购入一套近200平方米的房子,贷款30年,最高贷款70万元,已于11月20日发放完毕。管先生利用住房公积金,买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房子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为恒表 示,今年6月初,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首次从上限40万元调整至70万元,为全区最高。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进一步降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大病提取、装修提取公积金等政策进一步放宽,今后交纳物业费也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