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30个建筑工程项目被责令限期整改

时间:2017-07-26 10:54来源: 作者:李书厚 点击:

76日,记者从柳州市住建委获悉,为促进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提高质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从4月底到6月初,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情况专项检查,共抽查建设工程项目82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拆除搅拌机40多台,移交城管部门立案17件。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工程能够严格执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选择使用预拌砂浆。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将预拌砂浆使用的费用纳入总,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存在问题,施工现场堆放砂浆原材料与搅拌机等现象明显减少,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总体势头良好。

不过,也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仍堆放黄砂、袋装水泥等砂浆原材料,搅拌机等设备未按规定拆除,在使用预拌砂浆的同时存在现场搅拌现象,按工程进度预拌砂浆使用量明显不足。个别工程未严格按规定使用,施工现场发现无资质、未经备案和公告的袋装保温砂浆。个别建设单位没有将使用预拌砂浆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工程监理单位对使用预拌砂浆情况管理不力,对现场搅拌砂浆现象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工地设置用于现场违规搅拌砂浆的搅拌机

对使用预拌砂浆比较好的20个项目给予通报表扬;对施工现场仍堆放砂浆原材料、搅拌机等设备未按规定拆除、仍现场搅拌砂浆的30个项目给予警告批评,并责令在731日前完成整改,如限期整改不彻底,则依据相关规定,不得参与文明工地、龙城杯优质工程、绿色建筑等奖项评比,已获奖项目的予以取消资格。

对未严格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按工程进度预拌砂浆使用量明显不足的,依据相关规定,对其预缴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将不予返退。对移交城管部门立案的项目,如不积极配合调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对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扣分处理,并将不良行为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此外,未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和公告的产品不得使用(含进入我市的外省、市预拌砂浆企业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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