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拆痛了谁?

时间:2014-03-10 09:51来源: 作者: 点击:

摘要:假设一下—如果拿到新房钥匙,有人告诉你房子实际寿命只有30年,你会有何反应?如果了解到日新月异的高楼,正以加速度耗费属于子孙的资源,你会作何感想?如果当你白发苍苍,却再也寻不着记忆中的家园,你是否会有一缕寂寞来袭的忧伤?

“短命”建筑,拆痛了谁?

    假设一下—如果拿到新房钥匙,有人告诉你房子实际寿命只有30年,你会有何反应?如果了解到日新月异的高楼,正以加速度耗费属于子孙的资源,你会作何感想?如果当你白发苍苍,却再也寻不着记忆中的家园,你是否会有一缕寂寞来袭的忧伤?

  这不是危言耸听。

  近日,重庆大学关于重庆市建筑拆除情况最新调查结果—

  近4000幢受调查的被拆建筑,平均使用寿命仅38年左右。目前,我国已是全球年均新增建筑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房子平均寿命仅25-30年!

  幢幢建筑“英年早逝”,究竟谁之过?拆来拆去,到底“拆”痛了谁?

  “短命”之痛

  黑格尔形容,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随意拆除建筑,危害却远大于拆散一段音符,它毁掉的将是城市发展和文化延续之根

  此类例子在重庆和其他城市并不少见—

  2011年,重庆华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历时5年、重金打造的蛋糕王国梦幻城堡大门被拆除,理由是属违章建筑,拆除时仍未竣工;

  2010年,昆明市第二农场还未竣工的13栋经济适用房被拆除;2011年,安徽池州耗资300多万元建设的平天湖玉带桥在竣工之际遭拆除……

  按照我国的相关标准,普通建筑使用年限至少50年。“重庆的平均使用年限为38年左右,最"短命"的甚至不到10年。”

  "短命"毁了什么?毁了城市发展和文化延续之根。

  建筑能耗占我国总能耗的近3成,若再加上原材料生产、运输等相关环节能耗,则达近5成。“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不变,如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如何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建筑随意拆除还会导致城市文化缺失。“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承载和延续着城市文脉,随意拆除会抹去更多城市记忆。”

     建筑“短命”既损害城市长远发展效益,又会造成棘手的城市问题。

  例如,大量建筑拆除垃圾,会对生存环境构成危害。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垃圾每年已逾4亿吨,建筑垃圾占比达垃圾总量近40%。

  规划之忧

  事实上,造成建筑“短命”的主要原因,并非只有建筑物本身的物理状况,更深层次原因是城市规划不合理、不科学

  建筑“短命”,根源何在?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

  “在英国,建筑平均寿命达132年;在美国,建筑平均寿命74年。”相比较,我国建筑实际平均寿命仅25—30年。

   差距是如何造成的?

   曾有学者认为:国内建筑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是造成建筑“短命”的原因之一;过低的设计标准也是影响建筑物寿命的重要因素……

  重庆大学的调研报告分析认为—

  建筑自身结构、质量等并非影响寿命长短的根源,受经济利益、不正确政绩观等因素影响,规划缺乏科学性才是其中关键。

  不正常的拆建浪费了巨大财富和资源,对社会经济毫无益处。

    解决建筑寿命过短问题不能就建筑论建筑,应从建筑所处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式角度予以考量。城市发展一定要切忌随意制定规划、更改规划。

   那种“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能不能干,全靠领导一句话”的思路和做法,结果就是规划制定缺乏严肃性和科学性,执行更显随意。

  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种种非理性行为,往往导致建筑“短命”。

  “城市规划必须要有远见,按照理性、科学的方式进行城市规划,综合协调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等关系。”

  追责之困

  随意拆除,拆出问题谁负责?谁来追究责任?谁来为损失买单?

  出了问题,得有人负责。

  “谁在审批建筑拆除,谁在管理拆除过程?”“建设权需层层审批,拆除建筑却简单得多,这一环节监管太弱”。建筑方在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利润。“为何他们不用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难道非要在事故发生后才问责?”

   监管不力是一大问题。城市规划和建设要禁止大拆大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

    新华每日电讯今年2月披露,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推进,中国传统村落面临生存危机。这会导致民族文化消逝、千年田园风景及其人文内涵消逝、乡村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消逝。

  我们是不是该把好监管关,让新建建筑寿命更长,让有价值的老建筑成为城市文脉上的永恒音符而美丽动人呢?

  需要理清责任关系,理清监管关系,不要稀里糊涂,要搞清拆出问题谁负责、谁来追究责任、谁为损失买单。

  立法之本

  保障建筑“健康长寿”,关键是建立完整的建筑寿命评价体系,根本是完善法律法规,为有效管理建筑拆除提供法律保障

  解决这些问题,重庆大学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建议。

  首先应建立建筑寿命评价体系,明确建筑报废、拆除标准。

  要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健全建筑拆除法定程序及审批、监督机制,促使拆除或重建的决策透明化,还可以实施重大城市拆除项目的听证和问责制,接受社会监督。

  一定要防止城市规划建设中求新求洋,盲目上马,急功近利追求“政绩”、“形象工程”的建设性破坏。

  同时,要强化建筑物的维护、加固和病害处理办法,通过功能转换对旧建筑进行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延长建筑的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