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18 08:51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工地二次扬尘污染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大,为此,西安市近日下发通告,要求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违者将被处罚。
通告指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含各开发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地下轨道等大型基础设施工程的场站建设工程项目均在禁止范围内。
同时,凡尚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尚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工程项目,应委托原设计单位在设计说明中明确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品种及型号,开工建设后要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凡在建工程尚未进行墙体砌筑、抹灰施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原设计单位沟通,经施工图审查机构确认后调整使用预拌砂浆。对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