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一次性推出最大批量廉租房

时间:2012-08-29 00:06来源: 作者: 点击:

广州廉租房小区展示

    今年广州将大规模一批次推出4675套廉租房,创下有史以来新高。7月2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首度发布了今年第二批廉租房的申请指引。根据申请指引,这批廉租房源包括白云区泽德花苑A1-6、F4栋,海珠区毛纺厂项目,新村项目,天河区广氮花园,黄埔区大田花园共5个项目,并将从明天起接受市民的意向登记。

    此次廉租房分配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特别强调,经意向登记及公开摇珠取得入住廉租住房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入住的家庭,一年内不再安排廉租住房。此外,承租公房或从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后必须腾退原承租的公房、廉租住房。

    据悉,本次分配将于10月22日至10月28日进入资格公示、举报核查阶段,10月30日将公布意向登记及资格复核情况,11月2日进行摇珠分配,在明年初将发放入住通知书并且从2013年1月7日起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7月24日公布的指引,本次分配的申请家庭务必于指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交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共分两类对象,对象一需于7月26日至8月24日期间交表,对象二需于7月26日至9月21日期间交表。两类对象分类及条件如下:

    2012年7月26日前已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且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一是持有2012年《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特困职工证》。

    二是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

    2.现无租住廉租住房或现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用作廉租住房的。

    3.现家庭人均自有产权居住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的。

    2012年7月26日~9月21日期间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且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并持有《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通知书》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