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大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月限额提至1800元

时间:2022-06-16 19:34来源:中房网 作者: 点击:

各地楼市

成都加大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月限额提至1800元

杭州二手房自主交易实现全流程线上服务

海南儋州:未签订监管协议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广东工行:力争年内投放个人住房贷款超1000亿元

广东潮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

江苏泰州:年底前市区范围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贴契税金额50%

安徽安庆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至50万元

湖南邵阳公积金新政:家庭二套首付降至20%

山东德州齐河县一成首付政策已于5月31日废除

山东泰安无房双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上调至1.8万元

宁波市第二批集中供地21宗地块,起始总价155亿元

【1】6月6日,四川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2】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对去年上线的二手房自主交易服务移动端进行了升级,新增购房资格前置核查、意向合同网签、资金保障服务、按揭贷款服务四项功能,全面建成了“二手房自主交易全流程服务”应用场景,营造更为高效透明安全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环境。目前,全新上线的“二手房自主交易全流程服务”应用场景适用于杭州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钱塘区五个区范围内的二手房自主交易。

【3】6月6日,海南省儋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儋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须与开立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和市住建局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中应载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土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监管银行、监管账户名称和账号等相关信息。未签订监管协议的房地产项目,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告知购房人,将预售资金监管开户银行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账号等信息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4】近日,工行广东省分行在召开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推动会上表示,全力满足广东地区贷款融资需求,扩大信贷资金支持覆盖面,力争全年实现贷款投放1.5万亿元。其中,针对住房领域,将持续加大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贷款支持力度,年内力争投放个人住房贷款超1000亿元。

【5】6月7日,广东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提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6】6月8日,江苏省泰州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市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对在泰来泰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按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进行补贴。在姜堰区范围内已使用人才券购房享受过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7】6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增加到50万元,单方缴存的由35万元增加到40万元。此外,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手房最低为3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手房最低为40%),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8】6月7日,湖南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已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邵阳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

【9】日前,山东德州齐河县一则《关于促进齐河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文件在网上流传,其中提及“首套房、二套房在原首付20%、30%基础上分别下调10%,即首套10%,二套20%。记者6月8日从齐河县住建局获悉,并未正式颁布该政策,该文件已于5月31号公示撤销,据工作人员透露,取消主要因银行方面不同意1成首付。

【10】6月7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出,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供相关证明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度由1.44万元上调至1.8万元;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得超过3万元。

【11】6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出2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显示,今年二批次集中供地21宗地块,包括9宗商品住宅用地,9宗安置房用地和3宗租赁住房用地,总出让面积1387亩,总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起始总价155亿元。将于6月29日一天完成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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