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18 21:33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业内专家透露“征收遗产税已逐步进入日程”,消息一出便引发广泛关注。虽然相关当事人表示否认,但“征收遗产税”和“80万元起征点”再度惹来诸多议论。由此引发的“娃娃房现象”也浮出水面。
"娃娃业主"坐拥百万房产
是什么原因让一批未成年人一夜之间成了价值不菲的房屋所有者?记者调查发现,在青岛一些炙手可热的学区房和山海豪宅,已经卖到两三万元每平方米,对于这些动辄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子女,继承者可能要在未来面临缴纳足够遗产税的风险。一些未雨绸缪的富裕阶层家庭已经对此有所警觉,不乏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直接办理在未成年的子女、子孙名下。小房主的父母是否有权干涉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屋?专家认为,办理“娃娃房”虽然不存在法律障碍,但一旦孩子的父母遇到婚姻、债务、买卖或抵押房产的问题,想要处置该房手续就会十分繁琐,因此家长们应慎重考虑。
小房东露头买房碰上烦心事儿
“房子我很满意,虽然已经过了5年,但还是崭新的。谁知要签合同了,才发现这个房子是在年仅8岁的孩子名下。”近日,岛城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经朋友介绍,他看好了周某一套打算出售的房子,在支付部分房款,拿到了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即将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才发现房主是周某年仅8岁的儿子。因此房管部门要求他们先到公证部门公证,才可以交易。“孩子的财产,其父母当然可以自由支配。”陈先生不解,周先生也很郁闷,称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孩子出钱购买房产,自己有权利处置该房。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后给出解释:监护人除了涉及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相关服务人员也向记者表示,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维护孩子利益时,才可以进行相关处理。为此,作为父亲的周某如果擅自出售儿子的房产,其行为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是无效的民事行为。与此相对应,即便陈先生取得房产也同样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陈先生倒抽一口冷气,向记者抱怨,近些年家长直接以孩子名义买房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娃娃房主”的房子买卖起来在程序上相当困难,徒增不少烦心事儿。
无利不起早娃娃坐拥百万房产
近日,记者走访市北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销售中心,一位售楼顾问告诉记者:“如果要将产权办理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我们可以帮忙联系办理有关公证事宜。”售楼顾问建议说,选购一套房产赠与子女,现在这种做法很新潮。记者进一步了解发现,在市北区一家大型楼盘千余户业主中,确实有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登记的房主是他们的未成年子女。
“购房者中‘娃娃房主’的现象存在,而且年龄跨度也较大,有为了孩子上学而购买学区房的客户直接把家里的中学生、小学生登记为户主,甚至也有为还没上学的幼儿先买下一套房。”在某地产中介公司从业多年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还碰到过一个“娃娃房”的家庭过来咨询房屋转售的问题。
随后,记者对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刘科长的采访进一步证实,一些购房者将房产办在了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个物权受法律保护。“只要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并未超过两套房,作为父母即可给孩子购房。”刘科长表示,未成年人不能行使民事权利,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不能到房地部门办理两证,上述权利须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但在记者咨询中,青岛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表示,因为房产证上没有填写业主的年龄,所以并没有相关的数据统计“小房东”的占比。
家有小房主家长各有盘算
“就这么一个孙子,早晚财产都是他的。”近日,市南区60多岁的刘老先生将自己位于海安路上的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屋产权,直接办理到了还在上小学5年级的孙子名下。他对记者说,听人议论以后我国可能要开征遗产税,就打算早点过户给孙子,以免子女将来交不出数百万元的遗产税。
王女士和丈夫都是青岛人,在胶州做生意,夫妻俩打算从当地购买一处近200平方米的两层商铺,并将该铺面的产权办在13岁儿子的名下。他们的原因很简单:“从事商业风险很大,一旦公司破产,我们一夜之间可能变成‘穷人’,将购买的铺面办理在儿子名下,实际上也是给我们买保险。”但是王女士也担心,儿子未成年,无法以其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的购房贷款,因此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可能会给资金周转带来较重负担。
在城阳区做生意多年的湖北人李先生选择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也有他自己的打算。上一段婚姻结束时,经历了与前妻分割财产的意见分歧,去年再婚时,李先生多了一个心眼,为避免日后感情发生问题后为财产“说不清道不明”,他干脆在再婚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上中学的女儿名下,“婚姻如果再亮红灯,两人再不会为分财产而苦恼。”
“娃娃房”有雷区麻烦不断隐患多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旦家庭出现变故,夫妻双方将很难分到房子。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将目前二人所拥有的房产进行自愿分配,只要双方认可分配结果,即可达成协议。但是,如果房产在孩子名下,一旦父母离婚要分割房产,就会很被动,因为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而父母无权分割孩子的房产。父母无法用房产应急
由于父母付款为子女购房,多是以支付全款形式,并办理了子女名下的产权证书。这时子女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全部权能,父母不能再对子女的处分行为加以干涉,父母如遇到资金困难,需要抵押、出租房产时,也会受到法律条款的限制,而无法用房产应急。也有的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将自己的名字也写上,作为房屋的共有权人,这样父母作为共有权人自然就可以限制子女对房屋的处分行为,避免子女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形下对房屋作出处分。产权人、户主可能不统一
公安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办理户籍手续时,房屋产权证的所有人应当作为户主。但如果产权所有人的年龄太小或尚未成年,这样的产权人还没有行为能力,因此,在办理户口登记时,也可以由与孩子共同居住的监护人来担当户主,“娃娃业主”的出现,就造成了产权人与户主不统一的情况。物业管理有难度“娃娃业主”不光给业主委员会带来麻烦,还给物业管理及水、电、煤气等的缴纳和管理带来不便。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娃娃”,物业管理和水、电、煤气等的户主,就当然是这些“娃娃”,但事实上,缴费的又往往是父母等监护人。
遗产税征收尚待时日
自上个月以来,不断有媒体报道遗产税的征收已逐步进入日程,消息还指出初步的遗产税征收将是80万元起步。据报道,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据称,2010年的修订版,给出了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按照该方案,遗产税自80万元起征,500万元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元和1034万元。
这组数据一出,立即引发争议,尤其是80万元的起征点,因将涵盖众多中产家庭而遭受质疑。但业内专家指出,短期内要出台遗产税仍然比较困难,我国并没有建立起财产登记制度、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评估制度,起征点为80万元的说法也是来源于10多年前的文件,其内容早已过时,其意味着遗产税成了很多中产者的新负担,更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在近期内推出遗产税,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应当考虑较大幅度地提高起征点,可否考虑对500万元以上部分征税。
据悉,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一般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缩短贫富差距的利器,被很多国家所采用,其税率从7%到50%不等。但有关遗产税的争议始终存在,近年来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等国家相继停征遗产税,我国的香港地区也于2006年取消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