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04 00:16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摘要:7月10日,住建部年初承诺的“实现500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已超过最后期限10天,但这一工作依然进展不明。尽管舆论不断敲打追问,住建部仍然没有回应。一直以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被赋予多种意义,比如,为后续的楼市调控提供政策依据、为房产税扩围打下基础。但不少人似乎更热衷于第三种功能:查处“房多多”,打击腐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欠了一个解释。
7月10日,住建部年初承诺的“实现500城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已超过最后期限10天,但这一工作依然进展不明。尽管舆论不断敲打追问,住建部仍然没有回应。
一直以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被赋予多种意义,比如,为后续的楼市调控提供政策依据、为房产税扩围打下基础。但不少人似乎更热衷于第三种功能:查处“房多多”,打击腐败。
而奇怪的是,有业内人士认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不见得能在反腐上发挥多大作用,但由于这项工作被赋予这种意义后,推进过程反而会变得“压力山大”。
住建部、国土部谁主责?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最早于2010年提出。是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住建部加快个人住房信息 系统的建设。次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在2011年初的1号文件中指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要纳入约谈和问责的范围。
2011年10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去年(2010年)下半年,我们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日前,这些城市已完成市、区联网。下一步,到今年底,40个重点城市的信息系统将实现联网。”
然而当年底,上述承诺并未实现。2012年1月,住建部发布新闻稿,将40个城市联网的最终时限延迟至2012年6月。
2012年6月30日,住建部相关官员在“最后一天”作出回应,声称上述工作已经达标完成。
今年2月,住建部经国务院同意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与住建部联网的城市在2013年6月达到500个。不过,直至2013年7月10日,住建部再度“失约”,没有官员对500城联网事宜做出任何表态。
“关键是住建部有承诺在先,现在时间到了,记者肯定要追问。而且,他们又不解释,于是大家就会质疑,是不是害怕了?是不是建不起来?是不是不敢建?”7月9日,面对时代周报记者,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这样说。
不止如此,还有媒体援引住建部内部人士表示,原本由住建部和国土部分工合作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今后或将由国土部一家主导,住建部负责的关于商品 住宅、保障房和商品地产等的信息联网登记工作也将划给国土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或将因此暂时停滞。这一信息诱发了更多猜想,难道住建部要把“烫手的山芋”扔给国土部了?
其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主要基础之一。中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分属不同管理机构,涉及近10个部门,如住建部负责房屋 所有权登记;国土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等。这种登记模式始于计划经济时代,存在分散登记、多头管 理等问题。
2013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移》方案,要求由国土部、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之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由于上述方案没有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而据时代周报了解,国土部与住建部前身建设部都曾进行过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立法研究。于是,这个问题上,业内也就有了“住建部和国土部,到底谁管谁”的疑问。
而有媒体披露,未来,不动产登记制度或将建立以国土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标准,住建部负责的有关商品住宅、保障房和商品地产等的信息联网登记工作都将交给国土部。
数据联网工程庞大
不过,7月3日,住建部的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目前尚未移交给国土部,而是否转移尚在讨论之中,未有明确结果。
而多位接受时代周报采访的房地产专家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在王珏林看来,“国土部进行土地管理,住建部负责的是住房市场,因此,土地信息都在国土局,而住房信息则存于房管局;土地管理属于纵向的直接管理,住房信息则实行以城市为单位的横向管理。如果要把土地和房屋信息全部统一到国土部,各地隶属于住建委的房屋交易登记中心也要全部交给国土局,这种合并难度太大。”
“而且,如果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工作,住建部难以完成,国土部又怎么可能做得更好?”王珏林说。
联网之难
目前,我国的房屋权属信息采用属地管理的办法,各城市之间互为“盲区”,故而,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名下的真实房产数量无从查清。
“欧美国家的经济普查要比我们细致,统计也更真实,每个地方对自己拥有多少房产都比较清楚。而我们只在20年前做过类似的调查,如今,每年拆了多少,盖了多少,存量又有多少,这些都是糊涂账。”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
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则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这些基础数据正是中国所缺失的,我们应当逐步建立土地档案、住宅档案。至于这些资料能做什么,这是数据分析和利用的问题。在大数据时代,就和人口普查一样,关于房产的基础数据我们应当进行采集。”
不过,数据的采集和联网是一项庞大、繁复的工程。“不是停滞不做,而是没有结束。”对于500城未能如期联网一事,王珏林认为,前期的基础状况和后期的资金筹备情况决定了工作的进度。
“50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网络建设并非同时开始。有的城市起步早、基础好,但也有一些地方,前期准备不足,大量的纸质档案没有数字化。而且,有的城市申报的数据与其他地方的标准不同,需要进一步补充;另外,建设网站需要经费,也有城市因为资金问题而延期。”王珏林说。
据了解,在全国新建一个联网的数据库非常容易,但处理历史数据却是极为耗时的过程。据金山软件公司一位资深工程师分析,“那些已经电子化的数据,各地的录入格式、方式可能不同,而尚未电子化的内容只能依靠人工录入。这意味着,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网络需要对所有历史数据进行重新整理,而如果 这些信息的规模达到了十亿甚至百亿级别,那么,难度一点也不小。”
事实上,宁波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个问题。该项目于2006年启动,直到2011年底才得以完成。
一位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人士这样解释其中的“难点”:过去,宁波市的房屋登记机构繁多,仅市辖区就有15个。同一城市多级发证的乱象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信息数据标准不统一,相互之间联网困难。
而另一方面,该地多数房屋登记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同时,与很多城市一样,宁波此前已取消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这使得部分房屋登记机构的 财务收支不平衡,进而导致他们过去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热情不高,《房屋登记办法》中许多要求开展的业务未能实施,欠下了较多的“历史账目”。
如果建设网站、录入数据只要耗时费力就能解决,个人住房信息联网还面临另一“劳心伤神”的难题:大量的福利房、政策房、经适房、限价房、军产房、央产房、回迁房、小产权房乃至自建房、违建房游离在住房信息系统之外,而且,这些房产数量庞大,相当部分的产权归属不清晰或具有争议。
据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估计,1995年—2010年间,全国小产权房的竣工面积达到了7.6亿平方米。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展土地及房屋产权的厘清工作,确认产权之后,还要对老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估、核定。这些‘遗留问题’如果能在三五十年内解决就已经很不错了。”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告诉时代周报。
陈宝存认为,上述工作结束之前,所谓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无法反映真实的存量房现状。“联网的目的之一应该是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打下基础,但目前的联网由于不能反映存量房的实际情况而无助于房产税的普征,那么,地方政府又如何会给予大力支持?”
地方政府存抵触
其实,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一直广受公众期待,而主要原因之一在于人们相信,这个系统具有某种反腐功能。
不少人希望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直接查询特定主体的房屋产权信息,推进反腐工作。此前,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这个信息系统运行后,首先解决的就是以人找房的问题,“点出张三,就可以查到张三名下有着什么样的房产”。
既然如此,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真是“反腐神器”吗?
“首先,建设这个系统的目的不是为了反腐。其次,相关的规章和法律未来必定会对房屋查询做出严格规定,绝非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以人查房,并进行信息披露。否则,这是一种利用非法手段反腐的行为。”中房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说。
聂梅生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些不动产档案首先是一种基础数据,如果一定要和反腐联系,地方政府会有所抵触,反而不利于信息采集工作的推进。”
目前,500城的联网工作延期。陈晟认为,有特殊产权亟待确权以及历史数据有待整理的因素,地方政府的不配合也是原因之一。
而有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对涉房信息的担忧,曾出现地方政府以迁移属地服务器等理由,切断与住建部前置服务器联网的情况。
为打消这种顾虑,目前,住建部开始与联网城市签订“数据采集和使用安全协议”,即,承诺采集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房屋产权查询权仍保留在地方政府,住建部不设查询端口,亦不拥有查询权限,且查询结果不作为法院判决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王珏林认为,联网之后,那些通过不正当渠道得到房产的官员很大程度会受到“震慑”。毕竟,纪检部门在调查时具有查询权限。
“至于作用有多大,这取决于政府的意愿。如果他们反腐的决心很大,那么,联网的信息会发挥重要作用,但若意愿不强,又鉴于各级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情况则不尽如此。”王珏林说。
不过,陈宝存认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反腐功能其实很弱。首先,官员腐败中,贪污房产的只是一部分;其次,官员往往会对房屋产权进行隐蔽处理。“他们不会傻到全用自己或者儿女的名字登记。”所以,反腐还需要其他更多制度的共同完善。
其实,据时代周报了解,大多数房地产学者并不把反腐作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正业”,这项工作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在于为制定政策找寻依据。
“目前,房地产的家底不清、征象不明,制定政策往往是拍脑袋,而通过信息捕捉,楼市调控可以有的放矢,而且,对于制定房地产发展规划也有帮助。”顾云昌说。
具体来说,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可以推动很多工作,比如,“国五条”中20%个税这一规定的落实,又如,房产税的扩围。
“中国正在试点针对新增住房、差别化的房产税征收,如果在全国推广,这就需要查询个人名下已有的房产数量情况。当然,这种方法与国外以房产价值 为税基、普遍征收的办法不同,存在争议。不过,即便以后,我们开始对所有存量房征收房产税,也要先进行存量房的产权确认、价值评估,以及信息采集的工作。 而且,这些基础工作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完成。”陈宝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