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2 02:27来源: 作者: 点击:次
记者在近日召开的省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陕西在全面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继续在提高保障房入住率上下功夫,争取让保障对象能够及时入住满意的新房。
严格执行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制度
为了让更多存在住房困难的人住上保障房,国家和省政府明确要求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分配范围,截至目前,仅有西安、宝鸡、安康等市对此类群体进行了保障,其他各市区要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者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分配范围。
拓宽申请渠道,提高审核效率
会议要求各地要通过基层窗口、信息平台、用人单位等进行常态受理,延长受理时间,方便群众申报,提高审核效率。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房政策,公开房源、配租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确保群众及时知晓。总之,各地应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2015年底前开工建设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在年底前入住率达到90%以上。
要稳步推进共有产权工作
陕西要求各地依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通知》,于4月底前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细则,细化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分配、资产管理工作,消除牟利空间。对取得共有产权的住户颁发产权证并注明政府和保障对象各自拥有房屋产权的比例。
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
陕西省将在上半年出台“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支持政策,各市区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规模以上保障房小区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计划,陕南按照100户以上、陕北关中按照200户以上的规模进行,力争年底前市区有4个以上、县城有2个以上小区建成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两到三年内50%以上的保障房小区完成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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