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建筑市场用工价格情况,现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佛山市顺德区
综合工日单价,具体如下: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工种或等级,综合工日单价统一按94元/工日计取(注:包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
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工种或等级,综合工日单价统一按66元/工日计取(注:不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2013年7月1日前已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查的工程,其综合工日单价不作调整。若7月1日后因故重新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控制价按本规定调整后报送备查。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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