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印发《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现将《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制度
一、为进一步指导建设工程招标人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各方权益,根据《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苏建招办(2009)6号及《南通市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立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建工[2009]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计算的,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
三、需办理备查手续的招标控制价的范围。本市范围内国有和国有控股投资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投标时,均应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除此之外的建设工程如设立招标控制价并进行公开招投标的,也应办理备查手续。
四、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当日,应同时到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
五、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应持资料要求。招标人在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时,应填写送查资料清单(见附表)一式两份,由送件人和接件人签字存档,同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查受理单》一式两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等(含电子文档)。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还应当将其工程项目咨询成果文件、编审依据文件、计算书等技术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管并归档备查。
六、关于备查招标控制价的有关要求。
1、招标控制价应按 《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苏建招办(2009)6号及《南通市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立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建工[2009]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同时在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工程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内明确并公开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但其它项目费(计日工除外)、材料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2、备查招标控制价的表格应包括: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格汇总及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从人员承担,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要求单位公章、从业人员签章齐全,非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一律不予办理备查、备案手续。
七、关于办理备查手续后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按《南通市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立招标控制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建工[2009]223号)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核实之后的招标控制价,仍应报送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备查手续。如投标人提交书面投诉需进行复核的工程,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仍按上述文件要求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已办理备查手续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
八、本制度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凡9月1日起发布招标文件的建设工程均应按本制度要求及时办理备查手续。
联系人:谷琴 联系电话:0513-85093182
附表:
招标控制价备查手续资料接受清单
受理号: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是否原件 |
有无电子版 |
1 |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备查受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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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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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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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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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人: 接件人:
送件单位:(公章) 接件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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