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13 21:25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赣建价[2009]11号 点击:次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建价[200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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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二○一○年工程定额〉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适应工程建设计价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厅制定了《〈江西省二○一○年工程定额〉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二○一○年工程定额》
编制工作方案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于200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为认真贯彻《计价规范》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等的规定,做好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与《计价规范》和有关计价规定的衔接工作,经研究,决定编制《江西省二〇一〇年工程定额》。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计价改革目标,从我省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计价规范》,编制与《计价规范》相配套且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工程定额,以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编制内容
(一)2010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简称《建筑定额》);
(二)2010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简称《装饰定额》);
(三)2010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简称《安装定额》);
(四)2010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简称《费用定额》);
(五)2010年《江西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六)2010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三、编制依据
(一)《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二)原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
(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版),《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2006版),《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版);
(四)现行的2004年江西省工程定额;
(五)“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六)“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八)国家现行的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九)国家及江西省现行的标准、通用图集。
四、编制程序
(一)准备阶段
1、学习掌握《计价规范》和配套的《宣贯交底》资料;
2、了解兄弟省、市、自治区目前定额、费用现状及修编情况等;
3、赴兄弟省、市、自治区学习交流,进一步掌握兄弟省、市、自治区修编定额的工作经验和有关技术难点的破解方法;
4、选定软件开发公司,与其合作开发与《计价规范》相配套的各类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编制计价软件;
5、成立编制机构,落实参编人员;
6、进行工作分工、分解编制任务;
7、定额基价表现形式暂定为综合单价和量价合一两种表现形式,待省内外定额调研考察后再结合江西实际确定定额表现形式;
8、编制与各专业工程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
(二)编制阶段
1、在我省现有定额和国家基础定额的基础上向全省征询意见,参照外省定额进行调查、修正、确定定额子目;
2、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江西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根据江西省有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有关文件精神,调查相关检测机构配合比情况,编制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按设计规程计算配合比;
4、部分缺项子目和消耗量与实际用量差异较大的子目按照《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并参照国家基础定额的相关规定计算定额消耗量;
5、借鉴外省定额,结合《计价规范》和省、部相关精神提出工程定额的表现形式,初步确定2010年工程定额的基本框架;
6、下发调查表,有选择地下到施工企业调查收集有关市场人工单价数据,选择典型工程测算人工费,按调查计算批准后的人工单价进入定额(详见附件1);
7、收集、整理、计算定额基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
8、依据原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收集、整理、测算编制与工程定额配套使用的费用定额。在编制中取消工程类别的划分,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用的计取在费用中说明;
9、软件公司按照定额编制进度建立各专业定额库;
10、在建好的定额库中输入综合工日单价、取定的材料单价和配合比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及部分费用单价生成定额基价;
11、选择典型工程测算调整相关定额费用;
12、新编定额的水平原则与现行定额水平一致,不作调整。
五、措施和要求
(一)定额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全省性工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要调动全省广大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参与定额修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策 群力把定额编制好。因此,各设区市造价站要高度重视,广泛抽借相关专业技术骨干,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保质保量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定额编制任务(详见附件2)。
(二)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定额编制工作顺利完成。省造价站要从全省定额编制工作实际出发,根据各设区市承担的定额编制任务和编制工作的需要,从定额编制专项资金中安排各设区市的定额编制工作经费。同时,各设区市造价站要积极向同级财政争取专项配套资金,使定额编制工作经费得到有力的保障。
(三)省造价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设区市定额编制工作的进度情况、质量情况、省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同级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的情况将作为今后我厅对各设区市安排定额编制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1、江西省现行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工作计划
2、《江西省二○一○年工程定额》编制任务安排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西省现行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
调整工作计划
我省2007年底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以来,由于建设工程的主要生产要素的价格上涨,特别是市场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社会工程领域对调高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呼声较高。从目前调查全国各省、市定额人工单价的情况来看,我省的定额人工单价偏低。因此,有必要在新编定额出台之前对现行定额的综合工日单价进行一次调整。为搞好此次调整工作,特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七月下旬召开设区市造价站负责人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间,统一工作方法,提出工作要求。
二、八月至九月上旬以设区市造价站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建设工程人工费开支情况调查。
1.选择本行政区域内的典型单位工程
(1)每个设区市造价站选择三个单项工程,其中:住宅建筑2个(砖混多层、框架小高层各一个),框架公共建筑1个。
(2)工程施工地点:砖混多层住宅在县城选择,框架小高层住宅和框架公共建筑在设区市中心城区选择。
(3)工程施工时间:砖混多层住宅和框架公共建筑选2008年下半年开工的,框架小高层住宅选2009年上半年开工的。
2.调查典型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工程名称、结构层次、计价方式、开竣工时间、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造价的约定情况(执行什么定额、取费标准、让利幅度、工程造价调整条件等)。
3.收集典型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或施工图预结算书、合同、承包人与各专业工种签订的包工协议。
三、九月中旬各设区市造价站根据典型工程了解到的工程情况和收集的造价资料进行分析、测算。
1.确定包工形式,单方建筑面积人工费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种日工资单价形式。
2.理清包工协议人工费单价的组成,即核实协议人工费单价中是否包括现行费用定额规定不属于人工费范畴的其他费用。如辅助材料费、加工机械费、抢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并核实日工作时间。
3.根据投标报价书或施工图预结算分析出单位工程的综合工日数量以及与包工协议相应的辅助材料费、加工机械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的费用金额。
4.调整协议人工费的组成。即按协议规定计算出单位工程人工费的总额,然后扣除按定额统计出来的辅助材料费、加工机械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使之与定额人工费组成内容基本一致。
5.计算出与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口径一致的协议人工费单价。即用调整后的协议人工费除以定额综合工日得出与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组成基本保持一致的协议人工费综合单价。
6.分析、比较、确定协议人工单价与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差额。
四、九月中旬末各设区市造价站将测算分析资料和调查资料上报省造价站。
五、九月下旬省造价站对各设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分析对比,对其中与平均数据相差较大的资料,与相关设区市造价站核实。
六、十月上旬提出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的初步方案。
七、十月下旬选择若干设区市进行座谈,征求建设工程有关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征求到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整。
八、十一月上旬组织专家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论证。
九、十一月中旬提出现行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意见,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附件2:
《江西省二○一○年工程定额》
编制任务安排
为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有关文件精神,使我省工程定额进一步贴近实际,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工程,满足日益增长的工程计价需要,经研究,拟修编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定额和计价办法。定额编制是一项全省性工作,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为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工程造价技术人员参与定额编制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发挥全省设区市造价站在定额编制中的作用,决定将定额编制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造价站承担。
一、各设区市造价站定额编制任务安排如下:
修编单位 |
江西省建筑工程 消耗量定额及 统一基价表 |
江西省装饰装修 工程消耗量定额 及统一基价表 |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
南昌站 |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
九江站 |
第三章 砌筑工程 |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
赣州站 |
第四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
第三章 天棚工程 |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
景德镇站 |
第五章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
第四章 门窗工程 |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
萍乡站 |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
抚州站 |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
第六章 其他工程 |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
新余站 |
第八章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
第七章 超高增加费 |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
鹰潭站 |
第九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
|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
上饶站 |
第十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
第八章 成品保护工程 |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宜春站 |
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 |
第九章 装饰装修脚手架 |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
吉安站 |
第十二章 垂直运输工程 |
第十章 垂直运输 |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
二、工作要求
(一)对所承担定额章节的现有子目认真分析,提出子目的设置(保留、删除、新增)意见。
(二)收集、整理新增定额子目的相关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测算新增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
(三)对现行定额的消耗量与实际施工消耗量存在差异较大的子目,提出修改意见,并附上相关资料。
(四)对一些成熟常用的施工工艺而定额缺项的项目,请提供项目消耗量分析及相关施工工艺的技术资料。
(五)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除完成本站承担章节的工作外,对其他章节定额子目有意见或建议的,请提出书面意见。若掌握了较完整资料的,请一并报送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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