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调整建筑工人人工单价的通知

时间:2010-03-10 15:5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琼建定[2009]239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劳务价格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使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符合市场实际。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省现行工程综合定额中的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修缮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由现行的41.27元/工日调至49.52元/工日。
 
二、单独的装修装饰工程人工单价最低限价为60.00元/工日,发、承包双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合同书中确定人工单价。
 
三、本次调整的人工单价调增部分不参与取费,按价差处理,只计算税金。现行定额中与人工费有关的项目,仍按现行定额规定执行。
 
四、本次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人工单价调整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工程实际进度分割。2010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按原标准执行,未完成部分的工作量按本次调整标准执行。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其单价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本次人工单价调整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望及时反馈,以利于妥善解决。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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