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工作,建立起科学有序、办事高效、规范透明的管理机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下发了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方案,对全省保障性住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方案要求从2009年10月19日到11月15日,采取市州自查和省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制度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制度、资金筹措管理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等情况,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计划制定、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及相关配套措施建立等情况)、管理及服务(包括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服务等情况)、实施程序(包括审核办理程序、公示制度、复核制度建设及执行等情况)、动态管理(包括统计报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要求各市州住房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检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将整改成效列入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厅住房和保障处)
预留gg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