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岳峰镇)(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110102802001006
各投标人:
现就2023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岳峰镇)(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
问题1、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请代理明确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
答: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
问题2、专用合同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中“②经财政审核部门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与15.3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 3%,存在矛盾,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答: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统一以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约定的比例为准。
(二)修改、补充
1、项目总投资约1808万元;涉及晋安区岳峰镇的6个老旧住宅小区: 晋安北路34号小区、金鸡山路55号小区、顺意园、海关小区、晋安楼、桂香苑,共21幢783 户,建筑面积74572平方米,实际改造面积约33846平方米。
2、本项目总工期修改为 200 个日历天。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分包的内容原文修改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的内容原文修改为“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5、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的履约担保期限内容原文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若履约担保的期限已到期,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延期履约担保。”
6、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中的履约担保退还内容原文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给承包人,以现金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返还应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7、招标文件第9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3分包的约定内容原文修改为“详见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
8、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Excel格式详见附件。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