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高新区建平初级中学新校区(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榕高新区经发〔2023〕3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上街镇建平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9993.79㎡,总建筑面积约49329.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523.9㎡,地下建筑面积约9805.34㎡,学校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位为1800个。建设内容包括两栋教学楼、一栋实验楼、两栋综合楼(其中一栋含艺体馆)、体育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州高新区建平初级中学新校区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含预制构件)、建筑装饰装修、幕墙门窗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机电安装、夜景工程、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等)、智能化系统、UPS供电系统、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建筑物电子信息防雷系统、建筑节能、绿建、电梯、人防工程、通风、消防系统、以及标识标牌、抗震支架、充电桩、通信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③采购范围:本程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214837968元
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05;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为起算点,45日历天内提交图审合格的单体施工图(含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施工图(含设计修改图))及BIM设计成果,且完成室外总体工程及各专项施工图。施工工期关键节点为: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为起算点,7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115日历天内完成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175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全部达±0.00),265日历天内完成至全部主体结构封顶,415日历天内完成外立面施工全面落架、室内外装饰,505日历天完成室外配套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工业化建筑(施工阶段)认定。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和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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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预制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规定,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5 09:00:00 至 2023-08-30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0-0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35010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78805,传真:/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8、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