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源县农地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3]A1300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罗源县农地综合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境内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107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4955 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农地综合提升规模约为 9787.46 亩。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 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5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期60个月(1825个日历天),中标服务单位须按照工程进度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各项服务,最终达到入库要求。
2.6项目管理目标:工程实施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规范的验收标准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最终达到入库要求。
2.8标段划分:(如有)/。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罗源县农地综合提升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评估、可研论证、项目立项报备入库、前期测量、施工前影像采集、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阶段报备入库、竣工测量、竣工后影像采集、工程复核、等别评定、竣工验收、验收阶段报备入库等综合服务;
(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准备期、工作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合同、职业健康安全、项目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配合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到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的全过程服务。具体包含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及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预结算,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及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配合招标人授权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预结算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配合招标人询价。
注:上述项目服务内容,以具体实际实施发生计费,若实际未实施不予支付。具体实施情况以招标人发出实施通知书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要,将本项目进行分批次建设,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招标人。所有工作内容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综合服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承担综合服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 其他要求:①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②信誉要求:(1)至投标截至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3)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款要求)。备注:信誉要求(1)-(3)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7月04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3 年07月10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7月28日09时 30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s://ggzyfw.fujian.gov.cn/)、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12号岐阳金尊名城B区11座1301室,邮编:3506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26866669 传真: / ;
联系人: 林工、杜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8059656 ,传真: /
联系人: 余先生、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南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91-268619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西大路8-8三层
联系电话:0591-26808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