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北苑出让地块二(横一路、纵一路、纵二路便道)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 湖滨北苑出让地块二(横一路、纵一路、纵二路便道)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366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更正
1、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包含纵一路、横一路和纵二路等三条便道,道路总长为637米(桩号为K0+000-K0+636.163),规划红线宽度均为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力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删除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中的第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3项“4.1.18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