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候发改审批[2022]72号)《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投资规模的复函》(候发改审批[2022]93号)、《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 闽侯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闽侯县教育局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闽侯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学校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80.55亩,总建筑面积约9054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054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容积率1.50,绿化率30%,建筑限高40米,主要建设教师进修校,图书、行政综合楼,教学楼(初中、高中),学生宿舍,食堂,幼儿园,运动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46773.2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35061.74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目标总工期为36个月,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设计咨询、项目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咨询: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
(2)项目勘察: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4)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5)其他咨询:/ 。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185.5015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且同时具备房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可作为项目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或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但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拟派造价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知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勘察设计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以福建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2本项目允许分包,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咨询、造价咨询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与管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需要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委托人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除上述规定外允许分包,中标人如需将其它工作内容进行分包,应事先报招标人同意;且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3.3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9 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1日17时00分00秒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09 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持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教育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3楼
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91-2207395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电子邮箱:842461510@qq.com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6,传真: /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 话: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